主旨標題:
1140219-042公路局函示如汽車運輸業者申請租用或借用公有地設置之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停車格位時其申請文件如未能檢附土地所有人同意書者則改以備具「租用或借用公有土地契約證明文件」供監理機關審查以達簡政便民服務及保障土地所有人權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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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2025-02-19
發文文號:2025021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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